一、申领程序
(一)各部门、各单位根据所需物品填写《内部请示报告》,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校长办公室。
(二)校长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主管领导签字审批。
(三)总务处凭主管院长审批清单购买办公用品,并办理入库手续。
(四)各部门、各单位到总务处保管员处领取申报的办公用品。
二、申报规定
(一)办公用品每月申报一次。
(二)二级学院所需办公用品由学校统一购买,禁止自行购买。
(三)办公用品需要更换的,要将无法使用的物品上交,然后才能领取新购买的物品。
(四)总务处在购买办公用品时,打印纸、备课本、粉笔等日常必备用品,可适当库存备用。
(五)员工离开学校时,要将使用的办公用品做好交接,或退还学校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如实申报。
(二)厉行节约,杜绝浪费,设备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。
四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